
近日,市民陈先生反映,他在碧桂园买了一套房子,想咨询是否能享受购房契税奖励政策。
陈先生说,他于2016年10月中旬在碧桂园买了一套房子,并于去年12月交了房。陈先生表示,听说有购房契税奖励政策,但不知道自己能否享受。同时,陈先生还表示自己有开发商开出的契税发票。
1月2日,咨询了契税所有关工作人员王先生。据王先生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购房契税奖励的购房者,必须是在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并进行了合同备案;同时,必须在2017年12月底以前缴纳了契税;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奖励范围是九江中心城区的对象。王先生还表示,如果购房者能够享受购房契税奖励,一般开发商都会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通知买房的业主,而契税所的工作人员也为此通知了每个符合条件的楼盘有关负责人;在其印象中,没有碧桂园楼盘。
随后,在网上查阅得知,根据有关规定,享受购房契税奖励的对象为自201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九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地区农民;自201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九江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自201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九江中心城区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非住宅的纳税人。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契税缴纳时间在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申请奖励受理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而九江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据了解,碧桂园位于柴桑区、城西港区、瑞昌市交汇处,并不在九江中心城区范围,所以陈先生无法享受购房契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