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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新房子,紧接着就是装修环节。昨日上午,市民王先生反映,他在德化路附近的一家瓷砖店里付了一万元定金,定了一批装修材料。可刚付完钱,王先生就后悔了:“付完钱后在其他地方看到更优惠的,但商家不同意退钱。”
据王先生介绍,当时交钱的时候问清楚了商家,商家说可以退,但他现在去退,对方却不愿意了。王先生当时只和对方有口头协议,没有回执单。
随后,有关人士来到这家瓷砖店了解情况。宁波装饰网了解到,据店长介绍,王先生是在5月中旬缴纳的定金,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期间我们为了调货和运货,已经产生了成本,王先生现在退款,必须扣除这一部分费用。”店长称,王先生支付的一万元是定金而不是订金,违约造成的后果应由王先生自己承担。
对此,浔城一名律师表示,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属于双务行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而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或者退款给支付方。
对于这样的结果,王先生表示很无奈,不过九江装饰公司认为,这也提醒了更多的人,以后在缴纳定金方面,一定得注意了。
(文章转自: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