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今年5月份,市民李女士委托了一家中介为她寻找合适的二手房房源并交了500元押金,但两个多月过去了,中介方面一直都没有“动静”。于是,李女士找到中介要求退还押金,但被对方拒绝了。
据李女士介绍,因为9月份她儿子就要上高中了,但家离学校有不短的距离,于是在5月份,她找到一家中介,支付了500元押金要求对方为她寻找学校附近的二手房房源。“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多次联系中介的工作人员,但对方一直答复我‘没找到’。”李女士怀疑,对方收钱不办事,还一直敷衍她。于是,李女士再次找到中介,要求对方退还500元钱,但被拒绝了,理由是“员工已经付出了劳动”。
随后,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中介一名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一直在帮李女士寻找房源,但由于学区房比较紧缺,一直没找到符合客户要求的。“我们付出了很多时间,退还费用的要求不合理。”该负责人说。
那么,服务没完成,中介费到底该不该收?对此,浔城一名律师表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从提供服务的角度,原则上说,若交易并没有进行,等于服务没有完成,应该向买卖房人退还因服务收取的中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