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装修网了解到,前不久于先生打算装修新房,于是就找到九江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是件麻烦事,平时做生意也比较忙,考虑选一家装修公司,连工带料全包给他们,我也省心。”
市民:没细看装修合同,吃了“哑巴亏”
于先生表示,接触过几次后,他感觉该公司挺真诚的。“当时业务员提供了三个套餐,说套餐可以在其中任选。”随后,于先生便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两万元前款,“可到我真正选材料的时候,却被告知,只能选择套餐一内的材料,其余两个套餐中的材料不能选。”
昨日中午,在于先生提供的装修合同中,可以看到“可从套餐一中任选材料”的字样。对此,于先生解释说,当时业务员口头承诺三个套餐中的材料都可以选,看到他们挺诚恳的,所以也没有详细地看合同。于先生后悔地说:“在咨询过市场价后,我发现套餐一材料的价格是最便宜的。”
九江装修网了解到,为此,于先生多次找到装修公司,但双方并未能达成一致,“现在装修公司一口咬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装修公司:无法查证,按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于先生提供的电话,有关人士联系了这家装修公司。九江装修网了解到,一名刘姓负责人表示,公司也就此事咨询了业务员,但得到的说法是没有给出过三个套餐材料任选的承诺。“当时的业务员是如何承诺的已经没有办法查证,不排除确实有过承诺或是没说清而产生了误会,但现在我们也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刘先生表示,如果于先生想要换套餐则需要补差价,公司会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
据刘先生介绍,装修公司与于先生签订的合同总价为11万元,也符合套餐一的定价,“如果是其他套餐,公司是不会认同这个价格的。”
对此,浔城一名律师表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虽然口头承诺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难以留下证据。所以市民在签合同前一定要细看合同条款,对于合同中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当面问清并批注。如果合同没有细读,一旦产生纠纷,往往很难维权。”律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