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新房装修日期延误谈赔偿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崔先生在九江汽车站附近的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新房,因为新房用于结婚居住,所以崔先生将装修新房一事提上日程。经朋友介绍,崔先生找到市区某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了总工期为87日的装修合同,装修方式为半包。根据合同,双方约定竣工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装修费用是合同价80500元。签订合同后,装饰公司要求崔先生先支付4万元工程款。据崔先生介绍,他想先支付2万元,装饰公司对此也表示同意,剩下的2万元可晚点再付。付完钱后,崔先生出国旅行。然而,当崔先生回到九江后发现,新房装修的施工质量不尽如人意,“地脚线没贴齐、墙面不平整,期间换了监理……”为此,崔先生直言,他无法支付剩下的两万元,“(装饰公司)借此理由说,因为我没有把钱付到位,无法做事。”
因为当时正值春节期间,双方协商后,崔先生还是支付了两万元,补齐了首期的4万元工程款。装饰公司也承诺在1月20日完工,交付装修工程并把卫生全部弄干净。然而,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当崔先生1月20日去看房时却发现,房间的地脚线没弄,边边角角需要修补的地方也没有弄。“后来对方又说争取元宵节前交付,可到了元宵节前一天我再去看,所有的东西基本没有变化,所以我非常生气。”崔先生说,“按照合同,整个工程款是80500元,先交4万元;木工进场就把所有的钱交齐。但出现这种情况,我肯定不能付后面的钱。”
由于双方在此问题上协商未果,2月18日,崔先生正式停掉了装饰公司的施工,重新雇佣其他装修工对自家的房子进行装修并对有些地方重新返工。崔先生说:“他们要求对账。既然算账,应该给我一个合理的赔偿。按照合同,逾期一天赔偿500元,延误工期和装修返工花的钱,该赔偿的要赔偿,不可能他们的过失要我们消费者来承担,毕竟耽误的是我们的时间。”崔先生表示,会请专业人士进行赔偿评估,联系装饰公司协商赔偿方案。
装饰公司:希望把工程款算清
为此,有相关人士通过电话联系到该装饰公司的法人代表雷先生。对于崔先生与该公司签订合同装修新房所发生的事,雷先生给出了不同说法。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雷先生说,按照合同,崔先生应先交50%的首款,即4万元。但鉴于朋友介绍,装饰公司在收取两万元后开始施工,家装就基本做完。“他出国之前给了2万元,回国后,在大年三十又给了2万元工程款,凑齐4万元。”雷先生说,“我们还是做完了。”
那么对于崔先生所提及的墙面不平整等问题,雷先生又有什么说法?雷先生说:“墙面不平整是属于相对误差。”他表示,合作中工程出现问题,就积极协商解决,放在桌面上谈。“我们试图沟通解决问题,但对方说没有时间。”雷先生表示,公司已基本上把装修的事情做完,虽然合同中止,但希望把工程款结算清楚。
前几日,雷先生表示,他在与崔先生的家长联系沟通,友好协商中。
装修新房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但从选择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把关装修质量,整个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专业装修知识。九江装饰公司也建议,装修签约的双方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不妨把对方的要求、条款罗列清楚细致,详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