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曹姓退休老教师反映,他现住在桃园新居边的一栋独立小楼内。2003年时,他以妻子的名义在桃园新居C栋购买了一套房子,每年都缴纳了物业费。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紧靠小区A栋居民楼的位置上原先是一块私人地皮,后来地皮所有者建设了一栋独立小楼。曹先生说,这个独立小楼与桃园新居没有关系,2006年时他以自己的名义在此购买了一间房屋,楼内包括他在内共有3户居民。
曹先生表示,自住进这栋独立小楼后,就没有向管理桃园新居的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一直到2013年物业公司撤离小区,随后隔壁的桃园新居实行自治管理,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这个委员会却要他缴纳之前的物业管理费,说是独立小楼使用了桃园新居的化粪池,而且独立小楼的院落开门朝向小区,使用了小区道路等,但他想不明白,自己所居住的小楼与桃园新居又没有关系,为何要缴纳物业费,而且小楼有另外的门进出,不必走桃园新居进出。
当日上午,在桃园新居小区,门卫沈师傅透露,小区隔壁确实有这样一栋小楼,带有一个院落,院落开门朝向桃园新居,但也有另一个小门出入街道。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沈师傅说,物业费都是交到业委会,业主委员会将票据放在他这里,业主来门房缴费后,他拿票据给业主,然后将收集的物业费再交给业委会,但独立小楼的居民有些没缴。他表示,其实独立小楼的卫生都是他负责清扫的,而且居民也常从桃园新居大门进出,他为这些居民提供了物业服务,所以他们应当缴纳物业费。
对此,桃园新居业主委员会主任回应,那栋小楼之前是小区边的一户市民建设的,后来卖给了现在的3户居民,由于小楼院落开门朝向小区,所以小区自治后,本着建设和谐小区的目的,就劝说那3户居民既然都是从小区大门进出,又何必再另外开个门呢?而且大家住在一个小区,享受共同的物业服务也是好事。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小区物业费不高,每平方米0.4元左右,经过业委会开会商量后,独立小楼的居民都交了物业费。
而曹先生的情况,主任介绍,其实他住的房子是其儿子的,经过做工作,曹先生的儿子也想通了,交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