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隔壁邻居在公共通道私装防盗门
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曹女士在小区23栋的10楼买下1002室给儿子和媳妇居住。据曹女士介绍,今年9月份左右,隔壁1001室的业主在1001室门前的公共通道内做了晾衣架、鞋柜、防盗门等物品。曹女士告诉相关人士,1001室的业主刚开始做鞋柜的时候,曾与她的媳妇商量。她的媳妇表示只要不影响采光和通风,可以做鞋柜。
然而1001室的业主之后拓宽了通道并加高了通道栏杆的高度。曹女士称如果从安全角度考虑,加高栏杆也在理,但是1001室的业主还在门前做了晾衣架、防盗窗等其他物品并私装了防盗门。“通道边就是我家的一间房,靠通道采光和通风。”曹女士说,安装防盗窗和防盗门后,影响了她家靠通道那间房的采光和通风,“就像坐牢。”她坦言,通道是同楼层3户人家的公摊面积,这种做法已经影响了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希望1001室的业主能拆掉防盗门等物。
物业:执法部门已经介入要求当事人拆除
17日下午,相关人士来到小区了解情况。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该小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刘先生表示目前执法部门已经介入并带领相关人士前往23栋查看。在23栋10楼,相关人士看到,10楼共有3户人家,从电梯走出左拐,走过一段走廊通道后本应到达1001室门前,但由于通道处有一扇防盗门,相关人士和刘先生无法通过走廊通道到达1001室的门前。当时,1001室的业主并不在家。相关人士于是前往另外一楼层,看到通道的一面对着1002室一间房的窗户。
刘先生告诉相关人士,如果是为了安全增加栏杆高度,邻里之间都是可以协商的,但是在公共通道走廊装防盗门,就有侵占行为。据其介绍,濂溪区执法部门向1001室业主下达了两次通知,一次是催告书,一次为强制执行决定书,均要求1001室业主把自建的防盗窗、防盗门等拆除。
刘先生表示,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时,1001室的业主也不在家,所以执法部门将文件张贴到违建处并由物业见证,如果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将由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同时,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刘先生还表示说实际上在公共走廊通道装防盗门的不止一家,目前执法部门都已下达了文件,要求业主拆除。
摘自:九江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