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装饰公司前几日发文: 9月8日,本报报道了市民张女士因在3年前与装修公司就店面装修产生纠纷没有支付尾款,前段时间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天天上门讨债一事。昨日上午,相关人士再次联系张女士得知,经过协商,她同意支付一部分尾款,目前双方正在商讨金额。
据张女士介绍,3年前她拖欠的尾款大约是7000元,不过由于装修质量有问题,她又花了3000元左右请工人修复。“当时没有留下票据,现在也没办法找到修复的工人。”张女士称,本来店面是用钢化玻璃吊顶的,但装修公司用的是普通玻璃,很容易脱落砸到人。
对此,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因为该装修工程过去很久了,他也无法回忆起当时与业主的矛盾点。“不过我承认确实有一些瑕疵,所以同意减免一部分尾款。”李先生表示,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目前双方正在商讨张女士应支付的尾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