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对此,餐馆的经营者也表示很委屈:“本来就是商铺,排烟设备也会装齐,为什么就不能开餐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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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改餐馆,居民担心遭烟熏
昨日中午,有相关人士找到该栋居民楼下正在装修的餐馆,只见三名装修工人正在粉刷店内的墙面,在餐馆厨房的墙面上有一个排烟口,而在排烟口上方约3米处,就是二楼住户家的窗户。
“我就住在2楼,油烟直接排到我家,以后我都不能开窗了。”业主吴先生表示,这间商铺以前经营的是服装生意,4月上旬开始重新装修准备开餐馆。对此,楼上的居民大部分都不同意,也有业主尝试与餐馆老板沟通,但对方不予理会。
“一方面是担心油烟,另一方面是担心火灾。”另一名业主表示,5年前这里也有一家餐馆,因用火不当发生了一起火灾,幸好火刚烧起来就被扑灭了,后来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才搬走。“现在又开餐馆,弄得大伙人心惶惶。”该业主表示,他多次上门阻止该餐馆装修,但效果不大,“居民楼下开餐馆难道不需要楼上业主同意吗?”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该餐馆的老板陈先生对此也是一肚子苦水:“我在租这间商铺时就与房东说明了是开餐馆,房东也没有提出异议。现在合同都签了,租金也交了,居民反映这么大我真是没想到。”陈先生表示,目前餐馆正在装修,厨房的排烟口正在安装排烟管道,并不会排放到居民家中。“对于消防安全,餐馆开张前也需要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批,居民不必为此担心。”陈先生说道。
工商部门:未通过环保审批不能营业
住宅楼楼下的商铺开餐馆,工商部门是否允许?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住宅楼一楼是商铺,必须提前到环保局进行环境评测,环境评测过后再公示审批,所有程序通过后,餐馆才能正式营业。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根据《九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经环保审批的,不得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执照。
陈先生表示,将在建好烟道后向环保部门申请审批,以消除居民的后顾之忧。“以后餐馆的顾客多是附近居民,他们有什么要求我会尽量满足。”陈先生说道。
对此,九江一名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必须是将民用房改成商用房开饭店的情况。小区“楼下饭店”并不全是由民用住宅改成的,如果房子本身就属于商业性质,则不需征得居民同意。在此情况下,居民若发现饭店存在安全、油烟、噪声等问题,可以向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