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满灰尘、轮胎瘪塌
“僵尸车”一年内寸步不移
“在莱茵美郡小区地下停车场就有一辆越野车,估计已经停放了一年以上,上面满是灰尘。”一位业主表示,本来小区内停车位就十分紧张,可是现在一些车位都被“僵尸车”给占领了,而在小区外面的停车位上也有一辆破旧的小轿车,车子轮胎已经瘪塌,车身上也被贴满了广告,这辆车都化身成为“广告牌”。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该小区也曾多次贴出告示,让“僵尸车”的车主尽快将车移走。一位业主表示,这辆轿车停放太久,光停车费就可能要几千元。
另外,在步红花园小区,C7、C8栋之间停放大量“僵尸摩托车”,有五六年之久,一直占着车位无人处理,不但影响市民停车、出行,还导致车位不够,消防通道被占。
交警对小区内车辆没有执法权
九江装饰公司从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果是违停在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我们肯定会马上去现场进行处理。”一名民警说道,“因为这是有法可依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于违反规定停放在道路上的无牌‘僵尸车’,拍照或者录像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依法拖移。”但是,民警同时也表示,根据现有的规定,交警无权对正常停泊在车位中的车辆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哪怕这辆车停得再久,即使年检过期,或超过报废期限,只要车子停在泊位中,交警就无权对其进行拖曳。“除非这辆车是赃车,或者涉及妨碍到安全等其他方面的问题。另外,根据相关的道路法律法规,小区内部的道路并不属于交警部门的管辖范围内。也就是说,交警进入小区挪车或者拖车的执法行为,是无法可依的。”
执法部门无法进入,小区物业、业委会没有执法权限,那怎样才能把“僵尸车”请出小区?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市民李先生建议,小区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制定小区管理规约,规约可规定:针对长时间霸占小区停车位、且联系作为业主的车主未果的“僵尸车”,可授权物业企业拖至小区外的公共停车场,相关费用由业主(车主)支付或在该业主(车主)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这可从源头上防止‘僵尸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