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户没交装修押金无水用
日前,八里湖新区御湖苑小区业主陈先生反映,他住在高层,虽然缴纳了物业费和二次供水费,但却因没有缴纳装修保证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一直不供水。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陈先生住在御湖苑小区3号楼1701室,房屋虽然还没装修,但自拿到房屋钥匙起该缴纳的物业费和二次供水费都交给了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但让他郁闷的是自己家却一直没水用。陈先生说,自己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咨询是何缘故,对方告诉他要签订装修协议、缴纳装修保证金,但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而且自己也与物业服务中心沟通好了,但却一直不供水。
御湖苑小区物业:为安全,一般是签订装修协议后供水
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对此,御湖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应,陈先生家确实没有开通自来水,主要原因是依据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否缴纳装修保证金,双方有合同的依据签订的合同办理,而本小区业主与他们签订了这个合同,合同明文规定需要签订装修协议、缴纳装修保证金。
工作人员说,陈先生家现在并未装修,而且出于安全考虑,在没有对房屋做防水处理时,开通供水容易发生渗漏等问题,陈先生家楼下邻居已经装修完,如果渗水就会对其造成损失,到时候物业服务中心是要承担责任的。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工作人员说,这类事件之前也发生过,为此他们一般都要求依据合同规定执行,先签订装修协议,装修过程中接受物业服务中心的监督,特别是厨房和卫生间务必要做防水处理。业主缴纳的装修保证金待装修完毕后会退还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