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内的广告
反映:不经业主同意广告进小区
3月31日,一名自称姓代的市民反映,位于八里湖新区的九颂山河·博园内出现大量商业广告,而业主却毫不知情,更没有人通知业主。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这些商业广告出现在小区的物业公共部位,譬如,路灯、楼道、电梯等处,广告产生的收益也被物业公司拿走,同样也没有告诉业主。
4月11日,在九颂山河·博园小区内能听到四处传来的装修声响。走进居民楼道内,家装广告扑面而来;迈进电梯,同样的广告出现在眼帘。退出居民楼来到小区,道路两边的路灯下也挂着商业广告。一名保安说,这些广告是物业公司签下的,钱也是物业公司收的。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对于小区内广告,九颂山河·博园物业服务中心的一名自称管理居民楼的工作人员也说,是物业公司签下的广告。他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小区内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住进来的业主也不多,就是想找业主协商又该找谁呢?
物业:广告方便了业主装修
在现场看到,该小区还在建设当中,出现商业广告的主要是已建成的区域。物业的工作人员透露,九颂山河·博园一期已经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也是业主所诉的商业广告侵入小区部位。
一些业主说,移交物业的公共部位产生的收益应当是全体业主的,但物业公司在处置时没有与业主协商,也没有公布如何处置收益的办法,导致业主的公共权益被侵犯。
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对此,江西五合华居物业公司九颂山河·博园物业服务中心的徐经理表示,小区内确实有商业广告,但这些广告主要是家装类的,目的是方便业主装修。因为现在小区业主很多在装修,也需要了解装修的一些信息,有这些广告能方便很多。他说,这些广告是经过严格筛选的,等小区业主入住差不多了就不会做了。
广告收益补贴物业公司?
那么,这些广告产生的收益该如何处理呢?徐经理解释,这些广告只是象征性地收了些钱,因为他们属于前期物业管理,与开发商签有物业服务协议,但目前小区业主入住率低,只有100余户,而且小区目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有业主委员会肯定会与之协商的。
徐经理表示,由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投入了许多资金,而且物业工作人员还需要开支工资等,所以开发商同意将广告收益弥补给物业公司。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徐经理表示目前小区还处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严格来说公共物业还是开发商的,而且物业公司是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所以开发商这样做并没有错。
不过,有业主指出,商业广告出现的是小区一期,这个区域已经销售出去了。而徐经理也承认,一期的房屋基本销售完毕。但他也表示,如果以后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他们肯定会与之协商,按照规定处理公共部位的收益。
房管局:移交的公共部位收益归业主
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六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停车场或者从事租赁等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营所得收益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或者管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市房管局物管办负责人李先生解释,开发商产权交付后,物业公共部位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如果没有移交的则产权还属于开发商,收益也由开发商处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公共部位产生收益的,业主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查阅账目,并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收益的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