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1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过期,当前处于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状态下,还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据九江装饰公司了解,根据相关规定,房管部门责令这1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前,停止一切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并立即进行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到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整改期为一个月。否则,该局将停止产权变更、抵押、合同签约备案等一切业务并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监管人员在网上巡查发现,4家房产经纪公司在“九江58同城”网站上发布提供有关我市公租房小区房屋转租的经纪服务信息。
根据国家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及《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九)项规定“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规定,房管部门责令四家公司停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否则,该局将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进行处罚。
九江装饰公司了解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二是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三是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同时,要配合金融主管部门继续严肃查处“首付贷”和其它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